• 初到鲁汶 - [第一次我]

    2009-09-11

    整理一下今天的流水,我现在的时间是19:05,不过我的blog还在北京,已经是第二天的1:05啦。

    其实我人缘真够差,就愣没一个人真的能来 送我一下,除了芳宝。我们晚上吃过饭就去友谊宾馆等机场大巴,这段路是打车走的,还是芳宝付的钱,因为司机没零钱找给我。上大巴后我们两个连箱子都搬不到 行李台上,居然还是一个看似姐姐的女孩过来搭了一把手。话说这个姐姐后来就和我一起走的,她的故事随后再插播。差不多9点左右到了机场,我担心芳宝回去太 晚,同时也要赖住那个姐姐,于是很快进入机场安检。当时真的很难过,因为跨过这道门,就和中国拜拜了,和朋友分开了,和家人更远了。

    再说这 个姐姐,我在换登机牌的地方又遇到了她,不过不到10:30不会办理这些手续,于是她提出要去楼上做个按摩,我很胆战心惊地提出在外面等她,这一等就是一 个小时。估计她出来时看我还在觉得挺可怜的,后来一直挺照顾我的。这个姐姐其实是83年11月的,刚在比利时读完一年硕士毕业,原先本科在东华,然后在世 博局工作过,现在可能又要在中比贸易中大展拳脚,哈哈,我倒是很想真的赖上她,以后工作不愁了。

    登机很顺利,行李超重了一点点,不过乘务员 也没说啥。上去以后发现自己的位置是安全通道的后一排,很是失望。而且一路上睡得相当不舒服,虽然飞机不很颠簸,但无论如何都是睡一会儿腿麻脚酸的。终于 熬到出了机场,那个姐姐留了联系方式就被男友接走了,我还要一个人坐火车。不过后来的种种经历都让我非常开心自己学了法语,因为和比利时人说法语真的比说 英语更容易得到帮助。买上车票后,遇到了一群清华的学生,都比我小,而且他们打算住在一起,我也没和他们多掺合,呵呵,主要也是很难融入进去,人家一路都 是一起的,我插话进去都不容易。在鲁汶火车站分道扬镳后,我给房东打电话等她来接我。结果不但把5欧的电话卡打爆掉,还在寒风中等了将近20分钟,郁闷 啊。不过后来还是顺利地到了住处。

    说到住处,其实我有很多不满意。首先,我住在3楼,楼梯很窄,上下多少有些不方便。其次,我要和至少3个人(一个不知道哪国的老师和一对来照顾未来孙子的老年中国夫妇[尚未蒙面])共用卫生间和浴室。最后,我的屋子居然没有白炽日光灯,只有三个昏黄的台灯提供照明。不过好处是,我不需要再寻找房子了,这一条就足够了,剩下的就是耐心地等待警察叔叔来上门登记,然后给我临时居留卡了。

    在 屋子里转了一转,又和房东聊了一会儿,我其实很想开始收拾东西,然后睡一大觉,不过还是理智战胜了懒惰,我给系里的秘书打了个电话,去她那边取了一些材 料,又遇到一个非洲同学。这位黑人兄弟昨天到的,不过好像已经办了不少事情,他带着我去学生中心注册,真的很繁琐,我觉得比利时人办事情效率低的很,如果 中国的学校是这种办事效率,光开学就要一个月了。拿了学生卡还不够,还要办临时居留卡,这就需要和房东签合同。于是我又打电话把房东叫出来,到学生中心取 了合同(我也很奇怪这个流程,不过估计是保护学生的利益吧),在一家咖啡馆里搞定了这些。欧洲的物价真的很奇怪,一杯咖啡1.7欧,一支笔要1-3欧不 等,这两者在国内可不是这么换算的。

    然后先去国际办公室报个到,结果负责我们项目的老师开会,我只好带着合同先去学生中心申请临时拘留卡, 结果学生中心又出了什么故障。我本来觉得今天办不完这两件事情了,不过好在申请临时卡的过程不算太麻烦,交了护照和租房合同的复印件后就没啥了。再赶去国 际处,又等了半个小时(人家已经下班了,只不过负责的老师专门为我和另一个学生加班)。这个负责老师真的非常和善,当然这也可能是他一下子大方地给了我 3000多欧的支票所致,还额外给了我很多指导和建议,他和我们系的秘书是我今天遇到最好的两个人啦,其余的比利时人,也就是一般般啦,没有体会到太多风度和热 心。

    等我在市中心办完这些,按照地图误打误撞地乱找回家后,已经是将近18:00了,注意到了么?我这一天什么都没吃,只喝了一杯咖啡和吃了一点巧克力。不过也没觉得饿,看来,我以后的日子确实堪忧啊。

    然 后一路遇到了不少熟人,比如在火车站遇到的一群校友,比如在学生处遇到的原本想约一起坐飞机的网友,比如清华哲学系体检认识的小女孩,还有我这个项目的另 一个大陆女生,虽然还没见面,但从秘书那里得知她居然比我早来,而且都安顿好了,我老是单纯地希望能和她做个伴,不过现在看来,可能有点奢求了,人家可没 把咱当回事。

    我打算待会儿洗漱一下就睡觉了,实在有点吃不消,到处乱跑了一整天,而且心情还挺低落的,除了拿到支票稍稍开心外,总觉得一直都在无谓的等待和无聊的消磨中浪费了一天,也不觉得国外有多么神奇了,真的,我居然在第一天就想回国了。

  • 其实,我很早就看过这部电影了,只不过这次温习,很奇怪地发现我居然没有为它留下一点文字,可惜却偏偏不愿去织掇一番应衬的心情,毕竟我已经老了,经不起年轻人的折腾。只好留一段片尾曲,留一句time waits for no one提醒自己咯。

     

          奔跑在操场上你的身影
      
      比天空的白云还要自由
      
      就连日记中描述你的文字
      
      也仿佛照亮着一切光芒
      
      我曾经不解何为喜欢
      
      但这段一去不复返的时光
      
      告诉我 它的含义
      
      把与你共度的时光铭刻在心底
      
      不必刻意回忆 也不把你忘记
      
      即使有一天我喜欢别人
      
      你始终是特别的 重要的
      
      如同季节将循环不息
      
      在漫无止境的时空中
      
      与你相遇
      
      让我学会前所未有的坚强
      
      即使某日我抵达了梦中的明天
      
      你始终是特别的 重要的
      
      如同季节将再次来临
      
      
      
      无论何时都不会忘记
      
      自从你如此对我说的夏天
      
      时光已匆匆流过
      
      直到今日我才不禁黯然落泪

  • 昨晚熬夜看了一本小说,掩卷时不禁长叹。

    有太多人惦记终归不是好事,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谁能真正做到左右逢源,落魄时能有一时的雪中送炭即是世间难能了,你还期待一直有?

    情深不寿,情浅缘止。这世间万物,唯有人与人的牵绊最难懂。

    再风华的脸,终有老去的一天,再深刻的爱,终有疲倦的一刻。时间确是世间最伟大的魔法师。

    没事时要给自己找点信仰,不然苦难来了,可有的受。

    行至水穷处,坐看云起时。送给在绝望面前依旧笑看云卷云舒的超人们,也送给被绝望压得抬不起头的凡人们。

     

     

    PS 我以前遇到精妙的电影/连续剧/小说时,虽有占有之心,却也很难再提故地重游;现如今真是老了,对于新鲜的东西不那么向往了不说,还爱一遍遍看旧时爱得不行的故事。比如我今天,从12:00到5:00看完了第一遍,5:00-6:00在看第二遍。

  • 这世上最疼爱我的人少了一个,上个周五,九月二十六号下午四点半到三刻之间,毫无征兆地。

    我在火车站的长队前来回穿梭,只求一票回家,幸而求到。第一次在火车上站了两个小时,坐了六个小时,再加上五十分钟的长途客车,双脚落地后,我的胃都绞痛,双腿都发软。

    我连外公家的楼梯都不敢上,真是近乡情怯,我难过到不知怎么表达自己的想法,除了心乱如麻和泪流满面。

    第一次我的泪水如此的顺畅,不费任何力气,只要看到外公的黑框照片,只要稍微想起过去的相依偎,泪水就脱线,完全不受控制。

    那么多到繁文缛节的仪式和讲究,我一套套听下来做下来,还是忘不了放不下,至今我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躺在冰冷床板上的人是最宠爱我的外公。原来我再也没有机会扑进老人的怀里唤一声“姥爷”。

    我以为我不会在意生离死别这般人间惨剧,我以为我心宽到无需理会血浓于水的世间亲情,其实我是如此地依赖这些,因为拥有所以不曾留意,因为失去才悔未曾珍惜。

    这几天匆匆回家,和父母竟也是寸步不离。生活波澜不惊时,谁曾想暗地里风波乍起。最是怕意外,最是怕后悔,我又怎能不再多爱父母一分,而我从前做的是如此的不够。

    想那算命卜卦多有不准,却也难免命中几句。那“夫妻难白头”之语真真让我心惊肉跳,生离我只心痛罢了,若是死别,我哪里还有继续生活的勇气?只盼苍天开眼,让二老平平安安,什么报应厄难只管降在我身上便是。横竖我也是命犯孤星,天生罗刹,还能有什么更艰难的生活?加之我年少经事少,这些磨难都是历练,替父母担当更是应该。

    不是没有想过逃避,若是鸵鸟政策有用,今日我也不需要坚强到一夜长大。我深深感谢那些教会我坚强自立的人,遗憾的是他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不敢去想什么“再也没有”,这痛苦折磨得我除了恸哭没有其他反应,不敢去想什么“如果当时”,那遗憾深深烙在我心里提醒着我惜取眼前。 世事无常,行乐需及时;命多劫数,生活在当下。 

    第一次对生命如此无奈,第一次应了本命年的劫数,第一次在哀哀的情绪中度过生日。 无论如何,我不愿亦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如果蒙头大睡一场能带我到一个平行时空去,那里没有什么生老病死,没有什么最后一面,只有大家快快乐乐平平安安地在一起,我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去换!谁先离开,谁先解脱,谁要眷恋,谁得苦痛。其实很简单,看开、放手、不争、淡定,我以为我能做到,可我恰恰是做不到的那种人。

     

  • 盲刺客是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最值得宣传的一部长篇小说之一,毕竟这是所谓荣获了“英国布克奖”殊荣的大部头呢。虽然对于文学类的奖项我只听说过诺贝尔和普利策,前者的获奖作品我避之不及,因为实在看不懂,后者貌似还是新闻纪实类的,但看它的趋之若鹜程度,应该是顶高帽子。那回到被称为“文学奥斯卡”的布克奖上来,我虽然没有读过其他竞争对象,单凭这个奖项的戏称,窃以为盲刺客还是当之无愧的,我从没见过能被改编成如此多部电影的小说!

    这部书涉及的故事之多令人咋舌,就我能回忆的片断来看有:“孤星血泪”——鳏父和两幼女相依为命的故事,穿插着女艺术家走进三口之家,以及两姐妹成长的体悟;“两生花” ——性格迥异的姐妹爱上不羁的男人,表面上,男人和妹妹纠缠不清,暗地里,姐姐才是男人的所爱,忍辱负重的妹妹知道后,悲愤地自杀;“蝴蝶梦”——家道中落,姐姐为了保全家人,嫁给了中年富商,谁知富商只当她是个摆设,家中大权握在小姑子手中,而噩梦更甚,富商竟爱上了自己的小姨子,还差点生下孩子;“廊桥遗梦”——已婚少妇和自己未婚时的暧昧对象暗通款曲,两人游走于城市和乡间的廉价旅馆中,恨不得日夜厮守。男人好像是一千零一夜里的公主,想用他瑰丽的故事留住女人,殊不知,女人是如此的深爱他,金钱和地位并不会成为他们的障碍,死亡才会(Till death parts them);“盲刺客”——奇怪的习俗,异族的世界,盲刺客和他的目标——献祭的哑女在碰触的霎那相爱,并携手逃离命运的魔爪,但最后他们能摆脱命运的捉弄吗?“外星绮梦”——硝烟弥漫、战火纷飞的太空杀场,两个必败方的士兵误打误撞地闯入了一处福地,那里的女子都是桃树诞下的,而且她们一如桃子般甘美,可是几个月的天堂生活后,两个士兵越来越不安,如果这是敌人的陷阱,在这里留着就是等死,如果逃出去,等在外面的还是死路一条,等待死亡的感觉比死亡本身可怕无数倍。

    用译者的介绍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小说的主人公是姐妹俩——爱丽丝和劳拉,一开始妹妹劳拉就在车祸中死去,姐姐爱丽丝或在死者的阴影中,不断回忆着快要湮没的往事。同时行进的另一个故事是劳拉留下的小说,它讲的是动荡的年代中,一个富家小姐和一个逃亡的穷小子充满危险的恋情。这两人在约会中共同构思出若干发生在另一个星球的故事聊为消遣。”

    现在还是让我把这个混乱的故事理理清楚,当然,我只讲主线,因为“劳拉”的小说中的故事就是爱丽丝和亚历克斯的经历,而那些外星球的故事在我看来只是唯美的点缀和暗示。“爱丽丝和劳拉是两姐妹,她们幼年丧母,与父亲和姆妈相依为命。爱丽丝性格内敛,外柔内刚,而劳拉生性叛逆,却纯真的不食人间烟火。这两姐妹好像分别代表了理性和感性。爱丽丝因为是姐姐,从小就被交付起照顾妹妹的担子,家里人包括仆人似乎都更宠爱天真的劳拉。两姐妹在一次野餐宴会上遇到了外省的革命青年亚历克斯,妹妹劳拉对有知识有追求的亚历克斯一见钟情,姐姐爱丽丝一方面担心妹妹会受骗,另一方面对与众不同的亚历克斯也暗生情愫,后来两姐妹更是合力把亚历克斯藏在家中的阁楼上逃避追捕。两姐妹的父亲曾作为凯旋的英雄受到乡里爱戴,但其实他退役后对战争深恶痛绝,为了消除战争的阴影他渐渐染上了嗜酒的恶习,对女儿不甚关心,对生意也不甚上心。终于在经济危机时爱丽丝一家的生活开始窘迫起来,父亲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把爱丽丝嫁给了竞争对手理查德,劳拉也不情愿地跟随姐姐住进了理查德家。但劳拉似乎从没有真正安分下来,她几次离家出走,既是向往那种‘自己养活自己’的生活,也是为了逃避姐夫理查德的纠缠。不过最后为了亚历克斯,她屈从了理查德,怀孕后被送进精神病院打胎。最后一次她回来时,爱丽丝把自己才是亚历克斯心爱之人以及亚历克斯已经丧命的实情和盘托出,劳拉受不了这双重打击,几日后,开车驶下大桥,不治身亡,年仅25岁。而劳拉和理查德的事情,爱丽丝是在她死后才恍然大悟的,毕竟她的心思都在和自己爱人亚历克斯的幽会上,妹妹的世界她从来没有真正走进去过。那本劳拉留下的名为‘盲刺客’的书实际上是爱丽丝撰写的,书中如实地记录下了爱丽丝和亚历克斯逃亡般的危险恋情,而这段爱情终于也在战火中焚烧殆尽,爱丽丝并没有等到为理想而战的亚历克斯胜利归来,她等到的是死亡通知书。” 

    作者本身的布局谋篇就很神奇,她穿插着报纸上的新闻,劳拉留下的“盲刺客”一书中的内容,和82岁的爱丽丝的回忆。我记得一位成功的小说家曾说:“故事的精髓在于不断给读者下套,在套索纠缠得他们无法脱身时,作者再巧妙地把套解开,让读者们松口气迎接下一个套。”当然了,读者们肯定不甘心被套住,他们一定会尝试自己揣测情节后续,高明的读者也许会在作家留下的蛛丝马迹中猜出端倪,但更加高明的作者会把精彩的谜底留到最后。

    我从开始读就在同情爱丽丝,她理性,她坚强,她牺牲,她是妹妹生活的配角,她永远没有自己的身份,她是理查德太太,劳拉的姐姐,她父亲的女儿等等。而劳拉,她似乎得天独厚地赢得万千宠爱,而且毫不费力。她生于富裕的家庭,有疼爱她的父亲,和照顾她的姐姐,尽管她把这些看成是束缚,因为她一心追求像亚历克斯那样为自己的理想而生活,虽然她英年早逝,但她留下的“盲刺客”却足以让她姐姐已生活在她的阴影之下。但随着情节的铺陈,我原本以为的盲刺客中的女主角的身影越来越偏离劳拉的设定,而劳拉看似叛逆的生活之下,是不堪的死水一潭,她叛逆,却没人理解,她天真,却没人珍惜,她根本不勇敢,她和亚历克斯的爱情只是她自己想象中的一厢情愿,而她最讨厌的金丝雀生活却真实地反映在她身上,她身陷自己姐夫的囹圄,爱情的幻想破灭后,她对这世间再无留恋。相比之下,端庄贤淑的爱丽丝竟然才是真正活过的人,那么弱小纤细的她却冒着被丈夫发现而身败名裂无家可归的危险去追逐爱情,那种飞蛾扑火般的勇气真让人敬佩;况且她是真正有大智慧的人,她在重重纷争中保全了自己,虽然她最后还是失去了亚历克斯,但他们曾经相爱过,不能天长地久只是那美好画卷上的一点缺憾吧。唯一她需要反省的地方是她对妹妹亏欠,她享受着劳拉表面上享有的生活,而对劳拉的挣扎和苦痛一无所知。也许这就是她在劳拉和亚历克斯死后再没有真正地生活过的原因,她在偷了劳拉的生活后,用后半辈子的阴影偿还了她。

    虽然我墨迹了半天写这段东西时,盲刺客的书就摊在我桌上,虽然距离我读完这本书已一周有余,但我仍旧没有翻动它去找修补我的记忆,可见这段故事在我脑海中的印象深刻,另就是作者创造了故事,我读我理解我改造成了自己的故事,如有任何与原文不符之处,也是在情理之中。

  • 终于,啃完了这本400多页的冗长故事,怎么说呢?直到读到男主角留下的那封信时,我才鼻子一酸,可惜前几天眼泪流的太多,想喷薄而出都没有原料了。

    很浪漫的故事,但凡和时间相联系的故事都是如此动人心弦,虽然我没看过,但单单听这个名字已经让我倾倒——时间足够你爱/time enough for love,海因莱因的巨作,星河blog的名字,足以见得这几个字扣在情绪里的印记可以有多深。

    哦再回到书本身,我知道这是一段很美的养成式爱情,一个不能自我控制的时空穿梭者,一个不论如何也抓不住自己爱人的普通人,他们在来来往往的时空线索中试图抓住彼此,但拥有的只是生命长河中支离破碎的片断。也许对于相爱的人,霎那即是永远,永恒即是瞬间。43岁的他去看望13岁的她时,被她的家人误杀,小女孩仍不谙世事地微笑着向那个叫出自己的名字的男人挥手;而在另一段时空内,35 岁的她不知所措地发现自己怀里的身体越来越冰冷,即便外面是他早就安排好的热闹非凡的告别宴会,她的心却沉入谷底般地孤独和低沉,因为以后,他们再相见,就是件奢侈的事情了。

    爱复爱

    有朝一日

    你会心情振奋

    欢迎自己来到

    自己门前,进入自己的镜子

    彼此报以微笑

     

    说:坐这儿。吃吧

    你将再度爱上那曾是你自己的陌生人

    给酒。给面包。把你的心还给

    它自己,还给那爱了你一辈子的

    陌生人;你忽视了他,

     

    而去注意别人;他深知你。

    从书架上取下情书、

    照片、绝望的笔记来

    从镜子上剥下你自己的 影像

    坐,饱餐你的生命吧

     

    不,我其实不理解这首诗,但它的名字打动了我。我真正喜欢的是男主角绝笔信中的结尾:现在天色暗了,我也倦了。我爱你,永永远远。时间没有什么了不起。 亨利 2006年12月10日

    总之,是一本值得读的书,但再要我读一遍,也许我会流着泪去回忆那些男女主人公相处的情节,因为它们那么美,而且那么地稍纵即逝,再不回头。 为了不跑题,我只好无奈地说,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女主角这样的好运气,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女主角这样终其一生的等待的落寞。

     

  • 二战刚刚结束,美国举国欢庆,NYC正是人山人海,载歌载舞。镜头从熙熙攘攘的街头切换到人满为患的小舞厅,一个流里流气的帅哥到处搭讪。转眼间,他的目光定格在一个穿着军装的美女身上。她迷茫的大眼睛即使隔着舞池中的人群也是那么的夺目,她高雅而脱俗的气质更是动人。帅哥疾步走过去,继续他俗气的搭讪,美女十分厌倦地一次次拒绝他,不料最后自己的好朋友找到的男伴竟是这个缠人小伙子的朋友,于是两人不得不凑到一起正式结识。男人名叫Jimmy,他是一个萨克斯风爵士乐手,固执,倔强,霸道,好强,很真性情,大男子主义,颇有些怀才不遇;女子名叫francine,是名歌手,高傲却温柔,体贴而知性。Jimmy无意中和francine一次试镜,终于得到了舞厅老板的赏识,并和她约好明日一起上台。但是francine临时得到通知匆匆踏上了巡演的车,但她托付她的经纪人通知jimmy这一切。jimmy很不甘心就此失去美女和他的事业,于是他不断地追赶francine的巡演之路,终于在一家舞厅见到了她,于是他软磨硬泡下也加入了巡演的队伍,而且终于算和francine成了男女朋友。有一次jimmy在看到francine为他写的诗时十分感动,二话不说地拉起francine,两人坐上车找了个法官就地结婚了。

    乐队的经理离开了巡演,于是jimmy成了新的指挥和经理,他们的演出大获成功。二人在巡演中也为谁该作主争执,但这些都比比上francine怀孕隔开两人更甚,francine坚决要回到NYC,jimmy虽然颇为惋惜,但依然放手。francine回到NYC后在录音棚继续闪光,而jimmy则带着乐队走了下坡路,最后不得不把乐队转手,潦倒地回到NYC。此时francine已怀孕6个月,很需要jimmy心理上和身体上的照顾,可jimmy依然最在意自己不够强,于是他又一次回到舞厅工作,继续吹奏萨克斯风,而顾不上照顾francine。同时,jimmy很不喜欢与francine周围的唱片行的人交往,也许是他们的装腔作势让人生厌吧。直到某天,francine得到了唱片签约机会,并将拖着怀孕的身子继续踏上唱片宣传之路时,jimmy的不作为让francine彻底失望,他们在车上大打出手,激动中francine胎动,于是被送到医院,还好顺利产下一个男婴。可jimmy也意识到两人在才华和星途上的分歧越来越大,他的男性尊严在这样耀眼的妻子身旁永远甘拜下风,于是他离开了francine。

    此后,francine继续风光,她曾主演的电影happy ending 就像他和jimmy之间的故事的美好结局一样。而jimmy的才华也在6年后逐渐崭露头角。让他们二人名声大盛的是两人合作的同一首歌new york new york。在francine一场成功的演唱会后,jimmy到场祝贺,也亲耳听到了francine对new york new york的演绎。在后台,他几次欲言又止,最后在剧场外的电话亭,他约francine在出口见面,有事要谈。francine很爽快地答应,却在出口处几次犹豫,最后还是走了相反的电梯,此时门外的jimmy也似乎想明白了什么,沿着夜晚的街道寂寥地离去。

    要说这故事真是冗长,但我很开心自己坚持看完了。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jimmy求婚时,他说的不是我要给你幸福,而是我不想看到你和别人在一起,这让我毛骨悚然,难道爱情居然是这样独占吗? 他们俩在车里扭打时,francine不断地说你只在乎你自己时,那种绝望和看透也很让人心寒。比较美的地方是,某个晚上francine在悠扬的钢琴中醒来,那正是jimmy在苦闷地弹奏new york new york,francine似乎没有注意到jimmy的消沉,她沉浸在生活的幸福中,连她的感叹都像浸过蜜一般甜美“最幸福的事情就是你醒来发现你爱的人在身旁。”

    直到最后一刻,我还是相信两个人会走到一起,就像happy ending中那样,但jimmy却不幸言中,他看到的事sappy ending。幸福的结局也许真的只在虚幻的银幕上,生活永远是无奈的继续。 

    话题继续回到两人的爱情上,jimmy第一次对francine的评价是cocky,francine对jimmy则是worse than louse。显然第一次见面jimmy的胡搅蛮缠并没有打动francine,但却给她轮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两人第二次见面是在jimmy骗吃骗住的宾馆,jimmy无赖的嘴脸估计让francine更是不解(怎么会有人这么无赖)。然后两人在去试镜的出租车上才是真正互相心动的时刻吧。jimmy说他愿意为爱情牺牲音乐和金钱,francine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似乎就此陷入情网。jimmy的试镜在francine的陪衬下也很顺利,于是后来二人在 francine下榻的旅馆前难分难舍的热吻更是让人印象深刻。我知道两人会走到一起,但我没想到两人会这么快就走到一起,jimmy给我的感觉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就是“不靠谱”,没有正经工作,靠骗术伎俩在酒店里生活,还十分大男子主义和固执,没有绅士风度,街头混混的流气十足。但也许就是这种邪痞的气质和音乐才华迷住了francine,也许对于一个骄傲的不把寻常男人放在眼中的小公主,逃脱不了这样难以捉摸的男人的魅力和吸引。jimmy求婚的方式也十分与众不同,他看到情诗就自说自话地拉起francine,甚至都不去解释两个人大晚上跑出去干嘛,但正是这种青涩的冲动,这种急于在爱人面前剖白自己的热情,让人觉得弥足珍贵。但他的爱情是占有和掠夺式的,或者说男人的爱情都如此。到后来francine怀孕将会影响二人前途时,jimmy纵然不愿,但仍是放开了对francine的束缚,任她回到NYC修养,而自己一人带着乐队上路。这固然是中策,但我心中的上策应该是jimmy也毅然离开乐队,陪着francine回到NYC,事业什么时候都可以打拼,但一个孩子的降生就只有一次机会而已。jimmy在独自带领乐队时,明显有对francine不忠的行为,可导演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纠缠,francine的感受也就无从知晓了。jimmy和francine大吵后在医院执手相看时很是感人,纵然千般爱意缠绵,难抵二人心境相迥。前途上的不般配,终于让jimmy放弃了爱情,francine平静地接受,她似乎在对爱情绝望(因为他意识到了jimmy在爱情中的自私,永远只有I,没有we)的一刻歇斯底里,此后的她总是波澜不惊。最终两人地位趋于平等时,却似乎都对破镜重圆心怀疑虑,用某个影评中的一句话“既然两人都没准备好,那就先不见吧”,确实,爱情中总是相见不如怀念的,红玫瑰的红可以是俏皮的朱砂痣,也可以是蚊帐上一抹血。 

  • 这可是想看了好久的片子,也是网上风评很好的电影,可惜两小时过去,我一点也没为之倾倒。

    早就猜到前面的一切都是为了最后几分钟的铺垫。这最后几分钟,也确实算的上是波澜起伏了,但也许是整个片子始终弥漫着低沉压抑不知所云的气氛,所以到底没有抓住我的注意。

    在男女主角那里,人生就是一场场错过;在关键人物Alice看来,人生就是追而逐之的镜花水月;在第三女主角Max的未婚妻的立场的话,人生就是蒙在鼓里的一出戏,不需要看懂,按部就班的从容淡定足以应付暗潮汹涌。

    转一篇写得很深刻的影评吧,我越来越觉得好的电影是导演和观众共同创造的。

     《非常公寓》——命运拨动的琴弦 作者:九尾黑猫

     “没有任何生命在时间长河中了解自己一生的全部过程。他还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就已经忘记了昨天所发生的事;而今天的生活,也不过就是转瞬的一刹那。”——[古罗马]波爱修斯
      
      ***命运三女神***
      
        2004年,好莱坞庞大的翻拍名单中多了一部法国的悬疑爱情电影非常公寓(Appartement,L')。作为翻拍作品,谜情公寓 (Wicker Park)将原作的悬念元素大幅削减,剔掉了一个主要的女性角色,把有关命运的探讨无限简化,只保留一些基本的故事框架。看起来倒也算得上是个足够娱乐的 约会电影。故事的最后,特别像天鹅湖的结尾,男女主角的爱情打破了命运终于走在一起,而费尽心思想要赢得爱情的爱丽丝只能在一旁黯然神伤。这样的影片看起 来倒也消神,但旋即便消失在一大堆好莱坞爱情片中永无出头之日。
      
        法国的“非常公寓”则是带着诡秘的神采、欲言又止的微笑一直萦绕在我的心中,刚开始是一种不解难过的情结,到后来那个结慢慢舒展铺成一张命运的网。
      
        影片的最后,莫尼卡•贝鲁齐饰演的莉莎还是回到了旧爱的身边,当她拿起那朵白色的玫瑰,爆炸的火光熄灭了她刚绽开的笑容。凝结的空气不断 膨胀直到爆炸,时间在那残酷的一刻故意放慢了脚步,让人不得不直面心中的颤栗。正如琴弦上最高最刺耳的那声颤音,玻璃破碎的声音慢慢坠落,而随之带来的震 撼却余音袅袅不肯退去。
      
        故事讲述了麦克斯和三个女人之间的命运纠葛。爱与不爱,在这里似乎并不重要。他们都在命运错综复杂的线绳中挣扎、逃离,最终抓住属于自己的命运,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只能默默地一口吞下。
      
        在众多神话、童话、传说中,总会出现三个神秘的女人,她们也许是充满力量的女神、也许是三只眼睛的女巫。相同的是她们都或多或少的改变着 主人公的命运,掌控着冥冥之中的预知力量。北欧神话中有命运女神诺恩(Norns),她们不受阿瑟加德诸神的支配,决定着人类的命运,同时也预知神的未 来。沃德(Urd)、维尔丹蒂(Verdandi)、斯考尔德(Skuld)分别代表过去、现在、未来,她们照顾生命之树,编织命运之网。每个人都会有自 己的命运之网,那是在诞生时便已编织好的。“网的一端飞于极东方高山之颠,另一端入去西方之海。织网的绳子很像毛线,颜色随时都在变化,如果有一条自南向 北连成黑线,那就是死亡的标志。”
      
        德国作曲家瓦格纳的恢宏乐剧“尼伯龙根的指环”中也出现了命运女神的身影。完结篇“众神的黄昏”(Gotterdammerung)的序 幕中,三个诺恩(命运女神)边捻搓着命运的绳子,边预言着沃坦与众神的未来,当她们说到尼伯龙根指环中蕴含着复仇的诅咒时,命运之绳突然断了:
      
        “我们永恒的知识结束了!
        这个世界再不会知道
        我们的智慧。”
      
        这便是神的时代的终结,以后人类的命运将由自己决定掌握。
      
        古人一般对命运有着三种不同的态度。有人认为并不存在既定的命运,只是存在偶然和不确定性;有人认为一切都已注定,不管如何反抗命运,最终都逃不过命运;还有人认为虽然命运已然注定,但是人仍能通过不同的选择改变命运。
      
        “非常公寓”就是第二种人的态度。
      
      ***非常公寓***
      
        “过去”:丽莎(Lisa)
        “这一件更显得变幻莫测,光芒耀眼,稍微近一些就会刺伤你的眼睛,不能抚摸它只能观赏。”
      
        故事从马克斯对当年不告而别的女友莉莎的追寻开始。
      
        莉莎是他的一个未完成的梦。莉莎的美触目惊心,让人一见钟情。她反复无常的个性,复杂的双重性格让马克斯迷惑,也让他深深着迷。但他们总 被某种冥冥中的力量硬生生分开,而对于马克斯来说这种近在咫尺却总是错失千里的爱情有种说不出的魔力,他总是想也不想的追上去,义无反顾。于是,我们看到 他拼命追逐着莉莎的声音,远去的背影,一切有关她的碎屑、灰烬、生命的痕迹。
      
        人们总说,这就是爱情吧。经历考验,经历磨难,跨越命运,一路追来,便会得到一生的真爱吧?
      
        当年莉莎的不辞而别让马克思痛不欲生,几年后她还是只给他匆匆远离的身影,一切都像她脚上的那双红色高跟鞋,难以捉摸,危险而诱人。而马 克斯的努力最终让他拨开了阻碍他们相见的力量。莉莎在电话中听到马克斯的消息,非常开心。就像以前的雪天,她喜欢闭上眼睛,听着他踩着雪向她奔来的声音。 仿佛是爱情的脚步声。
      
        可是,命运在很多时候不是考验,而是警告。
      
        如果两个人相爱,为什么不互相寻找?当初,莉莎和马克斯只是伤痛对方的毫无缘由的离开,却没有一个人试图寻找对方。可是,没人告诉你她(他)不爱你了,没人告诉你她(他)离开你了。
      
        马克斯曾说,“事实上,我对很多事情是等待,耐心等待。”他们都在等待对方找来,爱情也在一再的等待中失之交臂。
      
        尽管,马克斯多年后循着莉莎的一个身影不停追寻,却最终只能得到这个女人的味道、错失的身影、电话中的声音和转角处包裹着丝袜的双腿。终于,他们的爱只是迷雾中一段恍惚的闪神,只能闭着眼睛聆听,敞开心灵回想。莉莎有着属于自己的劫难,在所难逃。
      
       “现在”:爱丽丝(Alice)
        “这一件更显得神秘,令人惊讶不已。虽然它很暗淡,可是放在不同的光线下,它就会像星星一样光彩夺目。”
      
        让故事变得扑朔迷离的人就是爱丽丝。
      
        爱丽丝是莉莎的邻居,一次偶然事件闯入了莉莎的世界。她忍不住羡慕着莉莎的动人美貌与精彩的舞台生活。也不能怪爱丽丝,遇见莉莎这样的女 人,谁都会想有一天能变成她,享受她如风一般自由、难忘的笑容。于是爱丽丝没有将丽莎离开时写的那封信交给马克斯,造成了误会,拆散了一对恋人。说她是嫉 妒也好,不甘心也罢,这样的女人总是让人恨不起来,因为谁都会有这样的想法,她却真的去做了。即使这让她忐忑不安、良心受到谴责,她还是为了这激动人心的 冒险而乐此不疲。
      
        爱丽丝是马克斯现实中突如其来的一个美梦。那种美需要时间沉淀,一经发现便难以忘怀。她是不小心飞落他肩膀的金丝雀,用尽全力唱歌才能让 他低头俯看。假扮别人总是痛苦的,当初小小一句不经心的谎话,亦真亦假的迷恋,导致之后不得不把谎言越编越多,多到伤害了爱她的男友,也刺伤了自己。
      
        她爱马克斯吗?如果爱,那为什么她没有主动接近他?爱丽丝只是逃不掉命运的呼唤,才一次次回到他身边。马克斯爱她吗?知道真相后,他该恨 她的不是吗?当他埋怨爱丽莎是个狠毒的女人的时候,爱丽丝平淡的话却一下子刺中了这个男人的软肋:他的爱是那么脆弱易碎,只知道抱怨命运,却从没为自己的 爱情努力过什么,他爱上的不过是片刻激情和追逐的感觉。马克斯这才突然惊觉自己早就被这个满口谎言的女孩吸引,坐在长椅上等待莉莎却满脑子都是爱丽丝的笑 容和低语。于是,他再一次追逐着自以为是的真爱,这一次一定是不能失去的了吧?可他还是在机场再次放走了爱丽丝,抱着自己的未婚妻,看着爱丽丝含泪的双 眼,无法动弹。
      
        他们都只是对方一次艳遇,一个美梦成真,不值得用一生的幸福交换。
      
        “未来”:穆里叶(Muriel)
        “这一件造型简单,却显得华贵朴实且非同寻常。它的魅力所在,就是它并不显得轻浮。”
      
        穆里叶是马克斯的未婚妻,也是出场最少的女人。也就是这个角色,在好莱坞的翻拍版本中被去掉了。不经意看,你就会轻易忽略她。穆里叶的外 表不够美艳但是也算秀丽贤惠,金色的头发瘦削的脸庞带给人一种易碎的感觉。大多时候马对麦克斯的追寻一无所知,对他莫名其妙的举动从不过问,相信他的所有 话语甚至不够巧妙的谎言。她只是默默关心着马克斯,为他打点一切。
      
        她有着独一无二的从容,仿佛深信自己才是马克斯注定栖息的港湾。那是种蓦然回首,佳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淡然。于是命运让她一次次出现在马克斯的生命转折点,在机场,更是把马克斯的怀抱献给了她,而不是其他任何女人。
      
        那些路过的风景该忘的就忘掉吧,不想忘的便藏在内心深处。马克斯忙碌了一路,却还是回到了原点。不过没存在过的事情,和发生过的事情必然不同,马克思改变了对爱情犹豫不决的态度。他找到了他的真爱,他的命运,他要厮守一生的女人,虽然她一直都在他身边,从未离开。
      
        影片开头,卖钻戒的人的三句话似乎就在预示马克斯的感情。三个不同的戒指,看起来都让他喜欢,爱不释手,不过要戴上才知道哪个适合自己。
      
        很多时候,人们总想揣度命运的深意,为那些不期而然的偶遇欣喜不已,其实“偶然似乎无约无束,其实仍按各自的规定行事”(波爱修斯《哲学 的慰藉》),你可以认为那些偶然的相遇和爱情是不可预料的结果,也可以认为那是因为无数个选择造成的必然。就像马克斯的无数次的追逐与等待一样,他似乎总 在该追逐的时候停下脚步,该放弃的时候紧追不舍。对于命运的争论永不会停止,而在“非常公寓”传达的意愿看来,人只要默默接受就好,一切从一开始就是注定 的,你只需要去经历,然后恍然大悟。
      

  • wow~连着两天看到过瘾的电影,how lucky i am!以后还是要找这一级别的片子啊。我觉得AB就是DH的电影版嘛~只不过导演更高明一些,把生活的真义浓缩到了短短的两个小时中。

    kevin spacy是一个所谓的loser,老婆看不起他,认为他不够上进,而且不够多金;女儿正在逆反期,和家人疏远,虽然她内心很想把父亲作为榜样,但kevin在剧中叫lestor,也真是不争气,不仅工作很窝囊,还对女儿的好朋友yy不已。后来他结识了新搬来的ricky,他表面是学生,以做服务生作掩护,其实依靠贩卖大麻赚钱,kevin对ricky潇洒的人生态度十分向往,并潜移默化地开始改变自己的生活。他先是辞了工作并讹走了一年的工资,然后换了新车,开始锻炼身体,还成了ricky的客户,对待妻子也不再唯唯诺诺,还找了份快餐店的工作来体验生活。而此时,他周围的人的生活也在剧烈变化着。他太太终于婚外情了,这个女人就是喜欢强势而且强悍的男人,kevin这种闷骚型简直就是给她添堵;他女儿也和怪异的ricky恋爱;说到ricky,他的身世更复杂,他出生在军人家庭,父亲十分严苛,母亲很软弱,而且似乎饱受他父亲的精神折磨,ricky曾有一次吸食大麻被父亲发现,被痛打一堆后被送进军事学校,在那里被同学嘲笑,一怒之下差点杀掉那个不知好歹的同学,然后ricky就被送到疗养院关了两年,后来回家上学,可父亲对他还是以有不满就拳脚相加,而且父子二人的对话冷冰冰地如军营里的上下级。在故事的高潮,kevin无意中发现了妻子的不忠,但他似乎早已对这段婚姻不抱希望了,所以回家后,他继续锻炼并找ricky买大麻。ricky的父亲从窗子里看到的景象让他误会ricky为了钱委身于kevin,他怒发冲冠地把儿子赶出了家门,ricky于是去找kevin的女儿,两人相约一起逃到NY去。而ricky父亲来到车库,他听了kevin带有歧义的辩解后居然动情地吻了上去,真相此刻才大白,ricky的父亲是gay,但他受到的教育和管束不允许他承认,所以他对同性恋极为厌恶。而后,kevin劝走了失态的ricky爸,回到客厅正好遇到自己女儿的朋友心情低落,两人一来二去差点滚到床上,就因为那女孩子一句“this is my first time”,kevin幡然悔悟,自己不该因为一时乱想而做出如此有违道德原则的行为,他既是地悬崖勒马,并安慰了那个女孩儿。而他不知道的是,正当他举起很多年前的全家福照片百感交集时,一支枪对准了他的头。哦,不,那不是他不忠的妻子,而是那位心受重创的军人,ricky的爸爸下手杀了kevin。呵,多么讽刺的浮世绘,多么惊人的西洋镜~

     

  • 连着看了两部奇怪的电影,我一向喜欢把自己带入剧情中,这两部片子的通病就是无法代入。

    into the wild的情节很简单,就是一个不追求物质生活,只想绝对自由的男孩子,放弃了金钱和前途,只身深入荒野,不断地在路途上遇到新的朋友,但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停留下来并回归人类社会,最后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来到了阿拉斯加,然后很不幸地误食毒草,饿死了。

    我从来不觉得这种追寻绝对自由的精神值得效仿,也许仰视一下还够格,但在我看来自由和责任是形影不离的,而且精神的自由可以不受到物质环境的限制,我心中没有什么圣地,因为我相信心中有自由,那你就是自由的。不过主角最后似乎领悟了自己的偏执造成的遗憾,happiness only real when shared~

    memento更是一部奇怪的片子,它的彩色部分是倒叙,黑白部分是正叙,看到后来我都快忘了前面讲了什么了,而且黑白部分我基本忽略的,没办法,故事情节太难整合到一起了嘛。总之,我以为到后来我看明白了60%,再看完影评就理解无障了。

    除了头脑混乱,我也没啥特别感觉,除了比较佩服导演的功力而已。呵呵,我早就知道记忆说最不可靠的,人们会为了自己想相信的东西篡改一切。 虽然片子是2000年的,但看着可真够老的。下次可不要太迷信imdb了,我觉得这片子比fight club可差远了,也许是演员,也许是剧情,唉唉,要不就是我品味下降了。